一、总则 1、为了提高党总支会议事和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有效地履行党总支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2、党总支会议事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要问题要集体讨论决定,在决策前要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成员之间要充分酝酿。 3、凡属特别重要的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党委请示汇报,并结合学部的实际搞好贯彻落实。 二、会议制度 1、党总支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 2、党总支会由书记或其委托的其他党总支成员召集和主持。 3、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党总支会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议事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 2、研究决定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就学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做出部署。 3、研究学部党员的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等 4、研究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规划、总结;定期听取党总支会成员对分工范围内工作情况的通报或汇报;研究学部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干部考核等有关问题;研究决定学部党内和工会、妇联等各类评优推荐等。 5、审议通过党总支向学校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6、研究本本部门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拟任选拔、考核监督工作。 7、研究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研究决定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0、研究和处理学部内重大突发事件。 11、研究决定党总支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四、议事程序和规则 1、凡提交党总支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同志要事先进行充分的论证,准备好具体意见和必要的材料。会议议题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同意后,一般要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发言准备。 2、提交党总支会议研究的议题,一般应由分管的同志汇报。 3、讨论决定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以应到成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定。 4、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将各位委员的意见集中、归纳,并征得各位委员同意后,作为党总支集体意见。对党总支会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予以保留,但在未做出新的决议前,必须执行原决议。 5、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需要保密的问题,在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泄露。传达党总支会议精神,只传达形成决定的意见,不得传播讨论问题时的发言情况和不同意见。 6、对重要问题如有不同意见,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磋商后,下次会议再议。 7、党总支成员因病因事未到会的,会后由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内容。 8、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明确具体人负责贯彻落实,党总支书记或其他成员及时督促,抓好落实。 社科部党总支 2016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