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
第二学期期中学生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促进全校学生教育和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强化学风建设,保障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对各学院(系)进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工作期中检查,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 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学生“一日常规教育”和安全检查采取的措施及相关记录、机动车排查记录、学生晚归及校外租房情况、留级学生的表现及教育管理成效、2014年以来受到不同纪律处分学生的表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学生请销假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辅导员工作日志检查调查。
(三)经济困难学生需求情况调查。包括特殊困难学生的帮扶情况、学生勤工助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执行情况等。参与调查学生不少于本院系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30%。
(四)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制订及落实情况、素质拓展加分情况、评优评奖程序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学生指导与服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情况、学生指导与服务的创新举措、毕业生就业指导以及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开课准备情况等。
(六)基层团组织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情况。主要包括推优入党、青年基本信息统计、支部组织建设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相关材料。
(七)公寓安全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公寓秩序、私拉乱扯电线及网线情况、排查大功率电器使用等安全隐患情况。
(八)学术科技活动机制及开展情况。
(九)问卷调查与抽样考勤。进行学生对学风建设的满意度、学生对学风状况的满意度、学习满意度、学生对指导服务的满意度、毕业生对就业工作的满意度调查,抽查部分学生的课堂出勤情况。此项调查由学生工作处、团委随机抽查。
二、检查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唐 勇
副组长:闫 淼 田杰昌
成 员:周若涛 周颜玲 芦玉刚 梁 伟 单立功
刘佃瑞 宿林林 林 源 王晨晖 于利民 滕怀国
甘永生 陈加峰 孙照波 赵 晖 杜永明 冯一凡
王洪鹏 刘佳军 刁艳飞
三、检查日期
5月18日至29日,具体日期和地点由各检查小组与被检查学院(系)商定。
四、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检查方式
1.查阅材料。各学院(系)根据检查内容提供日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原始材料,供检查组查阅,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一日常规教育”相关材料;
(2)机动车排查登记记录;
(3)学生晚归情况材料;
(4)学生校外租房排查情况材料;
(5)辅导员日志;
(6)留级生教育管理档案;
(7)违纪学生教育管理档案;
(8)学生请销假假条存根;
(9)特殊困难生帮扶相关材料;
(10)新建院系(航空学院、轨道交通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交通法学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及相关档案材料;
(11)就业指导课程开课相关材料;
(12)团支部建设、团内推优等团建工作材料;
(13)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相关材料;
(14)学术科技活动等相关材料。
2.实地检查。主要检查教室和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情况;抽查课堂出勤率和课堂效果。
3.召开座谈会。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学生工作的意见建议。
4.个别交流。与辅导员和个别学生进行交流,了解相应情况。
5.问卷调查。随机向学生发放调查问卷。
(二)具体要求
1.开展学生工作期中检查,是进行基层学生工作调查研究的有效方式,对于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工作的整体情况,准确把握学生工作的思路和方向,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查找不足,规范管理,提高学生工作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并于5月18日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2.每个院(系)派出一名辅导员,协助学生处、团委共同检查。分组情况见附表。
3.各检查组要高度负责,认真执行检查程序,严格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落实,不走过场。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要于5月29日前提交检查的总结报告。
3.学生工作处在听取各检查小组汇报及交流的基础上形成期中学生工作检查报告。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生工作检查分组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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